9月25日,公司邀请大连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胡志民同志作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专题讲座,公司在连党员130余人参加了这次辅导,收到了良好效果。
胡志民副局长从制定这部《条例》的必要性为切入点,详实地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和制定过程,重点对《条例》当中的“十项制度”作了详尽讲解。特别是在讲解学习贯彻《条例》应当把握的几个问题时,他结合党内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实际,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有接受监督的意识,树立监督就是爱护干部,监督就是履行义务的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二是学习贯彻《条例》要与企业的实际相结合,形成适合企业特点和需要的常态化的实施办法;三是开展党内监督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使党内监督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四是抓住重点,特别对当前困扰党内生活和社会生活比较突出的“小金库”、金融担保、收受礼金、安全生产以及嫖娼、赌博等问题,一定要本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和严厉打击、决不姑息的态度,加大监督力度,严厉进行查处。
讲座开始前,胡副局长与公司纪委书记尚福盛同志就公司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建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